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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河南省“互聯網+”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機構選擇辦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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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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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根據《河南省“互聯網+”產業發展基金組建方案》(豫財企[2015]57號),擬公開選擇基金管理機構,現將《河南省“互聯網+”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機構選擇辦法》予以公布?! ?015年8月27日 河南省“互聯網+”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機構選擇辦法 為積極推動河南省“互聯網+”行動計劃的實施,根據《河南省“互聯網+”產業發展基金組建方案》(豫財企[2015]57號,以下簡稱《組建方案》),公開選擇“互聯網
關于發布《河南省“互聯網+”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機構選擇辦法》的公告
【概要描述】根據《河南省“互聯網+”產業發展基金組建方案》(豫財企[2015]57號),擬公開選擇基金管理機構,現將《河南省“互聯網+”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機構選擇辦法》予以公布?! ?015年8月27日 河南省“互聯網+”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機構選擇辦法 為積極推動河南省“互聯網+”行動計劃的實施,根據《河南省“互聯網+”產業發展基金組建方案》(豫財企[2015]57號,以下簡稱《組建方案》),公開選擇“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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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15-09-0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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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河南省“互聯網+”產業發展基金組建方案》(豫財企[2015]57號),擬公開選擇基金管理機構,現將《河南省“互聯網+”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機構選擇辦法》予以公布。
2015年8月27日
河南省“互聯網+”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機構選擇辦法
為積極推動河南省“互聯網+”行動計劃的實施,根據《河南省“互聯網+”產業發展基金組建方案》(豫財企[2015]57號,以下簡稱《組建方案》),公開選擇“互聯網+”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機構,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金管理機構選擇的原則
根據“市場運作、專業管理”要求,面向全國公開選擇基金管理機構,基金管理機構的選擇堅持公開、公正、科學、專業的原則。
二、基金管理機構選擇的條件
(一)在中國大陸注冊,且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軟硬件設施,具備豐富的投資管理經驗和良好的管理業績,健全的創業投資管理和風險控制流程,規范的項目遴選機制和投資決策機制,能夠為被投資企業提供創業輔導、管理咨詢等增值服務;
(二)至少有3名具備3年以上私募基金管理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至少有對3個以上企業投資的成功案例;
(三)投資理念先進,投資方向符合《組建方案》及我省“互聯網+”行動的要求,能夠充分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
(四)熟悉河南省情,有一定的項目儲備,能夠保障項目落地,真正推進互聯網與河南省的行業融合,激發行業潛能和活力;
(五)資金募集能力強,能夠保障出資人資金及時到位;
(六)基金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無受過行政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罰的不良記錄。
三、基金管理機構選擇的組織
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河南省農業綜合開發公司有關人員組成。工作組負責管理機構的組織申報、盡職調查、答辯和評審等工作。
四、基金管理機構的選擇(一)申報
全國范圍內凡符合條件的基金管理機構均可申報。申報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基金管理機構申請;
2.基金管理機構的工商登記證(復印件);3.基金管理機構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4.管理機構在基金業協會登記有關手續或證明;
5.管理機構專業人才基本信息;
6.管理機構近三年主要業績情況(附2014年經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
7.管理機構基金募集方案;
8.管理機構風險控制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二)初選
對有效期內參與申報的基金管理機構申報的材料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初步審核,優選三家基金管理機構進入下一輪。
(三)盡職調查
基金管理機構選擇工作組組織有關專家對進入本輪的基金管理機構進行盡職調查。
(四)終審
工作組組織評審專家對人選的基金管理機構進行評審,評審分為匯報、答辯及綜合評審打分三個環節。
匯報:基金管理機構有關人員匯報有關情況。
答辯:對專家提出的問題進行答疑。
綜合打分:參與評審專家根據申報材料、盡職調查、匯報、答辯情況對基金管理機構進行獨立打分,形成專家評審意見。依據評審專家評審意見,擬定基金管理機構。
(五)公示
對擬定的基金管理機構在河南主要媒體和有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基金管理機構。
五、其他事宜
請符合條件且有意申報的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本辦法要求,于9月20日前將紙質材料一式兩份送至河南省農業綜合開發公司,電子文檔發至chenzuyou@hnnt.cn。
省農業綜合開發公司聯系人:陳祖友
聯系電話:0371-65808090
省發展和改革委聯系人:劉洋
聯系電話:0371-69691321
省財政廳聯系人:張春躍
聯系電話:0371-6580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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